Tuesday, December 8, 2009

钱钱钱钱不够用

明天就要和房东签合约了。
梦凡建议我们两个一起当2房东简称House leader
老实说。我挺不喜欢干这事的,我不喜欢琐碎事。。
不过为了自己的保障,还是点头答应了。
之前的抵押金300再加多200,家庭用品200,这个月的房租300
水电费,网费都还没有算进去,计到来都差不多八百大元了。
还要面对着下一个房客进来或许可能就要搬去中房。。
虽说中房比较便宜。。可是没了厕所还真挺不方便的。。
又没有衣柜。。。唉。。。好像不搬比搬来得更好。
算了,还是跟梦凡商量,我还是要继续住回大房好了。
大房250,中房200,小房150。
那50元就当消遣费吧
幸好这个月拿回的工资勉强还可以的应付得来。。唯有省点用了,
下个月还要还150给Hey Mun借我tatto的钱 = = 。。

昨天妈咪打电话来时跟她说了,
结果又给她鸟了一顿。。。
说辛苦赚来的钱就这么给花了值不值得?Blablabla 最后说不如直接辞职回来算了。。。
莫名其妙。。。
我租房子的问题跟工作有什么关系?
凭什么要我为了这些琐事而辞了工作。。。我好不容易才收到"肯定信"耶。。
我这时候回去不就给你们看死?
回到去还不也是面对着那些不出息的工作,不顺眼的人,不甘愿被花的钱??
我会回去。。。等到我有点成绩了。。又或许真的累了,我会选择回去。。。
现在?绝不!!!就算没钱吃饭也不跟你们哼一声。。
大不了我吃面!!哼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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